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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48812】关于拟对部分铅蓄电池企业公告、吊销、信息改变的公示

详细介绍

  依照《铅蓄电池职业标准公告办理办法(2015年本)》的规则,工业与信息化部对进入标准公告名单的企业实施动态办理。经审查,河北奥冠电源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铅蓄电池企业契合《铅蓄电池职业标准条件(2015年本)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条件》)要求,拟列入契合《标准条件》企业名单公告(见附件1);松下蓄电池(沈阳)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不再契合《标准条件》要求,拟从公告中吊销;江苏苏中电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拟列入契合《标准条件》企业信息改变名单公告(见附件3)。现予以公示,如有贰言,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、电子邮件方式反应。

  传线.拟公告契合《铅蓄电池职业标准条件(2015年本)》的企业名单(第九批).docx

  3.拟公告契合《铅蓄电池职业标准条件(2015年本)》企业信息改变名单(第四批).docx